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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科研处关于申报2005年度校优秀科技成果奖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6-03-16点击量:
各有关单位:
       2005
年度校优秀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各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本次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
.申报范围:
   我校教师、科技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独立或主持完成的基础性研究成果;应用技术成果;组织实施推广、转让和引进、消化吸收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并取得显著效益的成果;软科学研究成果等均可申报。
2
.申报条件:
1)论文、论著必须是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公开出版的;基础性研究成果必须是由一组论文构成的专题研究成果或者专著(不包括教材和编者),并附五位以上专家评审材料(不含校内专家),同时附有关的引用证明。
2)应用技术成果必须是经过技术认定的计划内项目或外协项目。技术认定是指鉴定、评审、验收、专利授权。
3)软科学方面的成果必须具有被有关部门采纳的证明,并应用于决策和管理。
3
.申报材料:
   申报上述奖励,必须填写申报书一式四份(其中两份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,A4纸;申报书可从科研处技术创新部领取或者登陆科研处主页,从下载空间表格中2005年校科技成果奖励申报书下载)。附件材料两份包括:鉴定证书、验收报告、专家评审材料、专利授权、检测报告等五种形式的技术认定。软科学、科技管理等项目,必须为使用部门所采纳,且已应用于决策和管理(材料要求装订成册)。
4
.申报时间:2006318日至2006320日前由各课题组报到科研处创新部。由于评审时间已定,请想要申报的课题组抓紧时间,将材料报到创新部,过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882024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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